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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天凤案审到第20天,证人席上换了一个普通人。
不是警察,不是法医,是住在涉案村屋楼上,也就是案发现场的邻居。
他的证词里,有两样东西让旁听席安静了几秒:一段持续了半小时的声音,和一阵家常的汤味。
而这两样东西,在我看各藏着一个疑点都值得拿出来说。
先把这位邻居看到、听到、闻到的,按顺序捋一遍。
他姓曹,2023年住在龙尾村56B号村屋的一楼,楼下单位年初来了新租客。
2月15日到18日,他发现楼下四个窗户全部被黑色物料封死 ,但之前是能望通的。
2 月 21 日,两架白色七人车停在屋外。
他说自己坐在窗边玩手机,知道楼下新住客到了,但露台挡着,看不到有人下车;
只听到有人从车上往屋里搬很重的东西。
随后,楼下传出撞击声、电锯声,持续了二三十分钟。
他形容那个撞击声,像用指骨敲桌子。
他当时正和朋友通电话,声音太吵,没说几句就挂了。
他听得很清楚:只有撞击声和电锯声,没有人声,也没有求救声。
傍晚 7 点多,楼下飘出一阵浓郁的煮食香味,持续了很久。
他馋了,打电话到几百米外的茶餐厅叫外卖,出门取餐时,屋外只剩一架白色七人车。
事后警方在屋里找到了什么,此前庭审已披露:两个汤煲,汤里混着青红萝卜,并检获人体组织。
换句话说,邻居当晚闻到的那阵 "香味",和现场那两锅东西,大概率是同一个来源。
第一个疑点,在这段声音里。
撞击声、电锯声持续这么久,屋里却没有传出任何人声。
两种解读,方向完全相反。
一种解读:被处理的人当时已经失去意识。
警方早在 2023 年就说过,死者很可能在七人车上就遭到袭击,被送到村屋时已不清醒。
一个昏迷的人,当然不会有求救声。
这个解释和物证吻合 —— 车里提取到她的血迹,控方指控她是在车上被铁锤击打的。
另一种解读来自辩方:邻居听到电锯声的日子,可能根本不是案发当天。
人的记忆会被新闻影响,事后回想,声音被 "加工" 成了电锯声。
如果日期不可靠,这段证词的效力就要打折扣。
在我看来,两种解读其实都指向同一个方向。
如果是前者,说明这不是争吵失控,而是对方根本没给受害者留下任何反应的机会,也就是蓄意。
如果是后者,辩方要否定的就不止一声电锯,还有封窗、两架车、搬重物这一整串彼此咬合的记忆,只能一个一个去拆。
同一天庭上还有两段证词,恰好和这条线拼得上。
一个是厨具店员说,案发前 13 天,一个白发老翁到店买意大利绞肉机,还专门问有没有能碎骨的机器,听说要 3.
5 万、嫌贵没买。
另外蔡天凤的前司机说,邝港杰以全家旅行为由让他停薪留职,他走后,接替开那辆七人车的,正是邝港杰自己。
从提前备工具、提前换司机,能看到"蓄意" 两个字,不是邻居一个人说的,是这些细节自己说的。
当然,可能有人说,"没听到求救" 恰恰说明现场可能只是装修,未必是杀人。
但封死的窗户、搬进搬出的重物、事后在屋里找到的残肢,已经把 "装修" 这个可能排除得差不多了。
邻居的证词也许有误差,但他没必要编,他连叫外卖、取外卖时只剩一辆车这种跟案情无关的细节都记得。
编故事的人,不会给故事加这种没用的零件。
第二个疑点,在 "青红萝卜汤" 五个字上。
关键在这里:邻居落口供时,只说楼下有煮食气味,非常特别,无法形容。
到了法庭上,他具体地说出了 "青红萝卜汤"。
辩方律师抓住这一点:当初说不出来,现在怎么说得这么准?
是不是看了新闻,才给记忆补上了名字?
我的判断是:香味是真的,"名字" 可能是后来补的。
因为人的嗅觉记忆天生没有名字。
闻到味道的那一刻,人只知道 "特别"" 浓烈 ",却说不清那是什么。
之后新闻里反复出现" 青红萝卜 "四个字,那段模糊的记忆才被慢慢" 命名 "。
这不是说谎,是记忆的正常机制 —— 越是特别的事,越容易被事后补全细节。
可这个 "补名" 的过程,恰恰说明另一件事:邻居当时闻到的,和后来新闻里反复出现的,确实是同一个东西。
他叫外卖的时候,楼下那一锅正在煮的东西,不是一顿晚饭。
这个判断也可以被反驳:也许邻居当场就闻出了萝卜味,辩方只是在钻空子;
也许邻居想借案件博关注。
但有一点很难解释,他在事发后五个月就搬离了那个单位,没有直播,没有流量。
如果只是为了出名,这个成本换不来什么。
其实这桩案子里,最吓人的其实不是电锯声,而是这些声音和气味,在当时 "正常" 得没有人报警。
城市里的装修声、煲汤味,从来都不是警报。
邻居的耳朵和鼻子,是这场布局唯一漏风的缝,可这条缝,也差点被 "日常" 盖过去。
我认为证据要一条条核,程序要一步步走。
同情死者,不等于跳过证词的疑点;
怀疑证词,也不等于替被告开脱。
谁更接近真相,邻居的耳朵证明不了,要留给法庭。
程序还没走完,谁先在心里定罪,谁就可能离真相更远。
特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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